【公告】中石化董事會決議處分中普氣體材料(股)公司35%股權予中華雙子星開發(股)公司

日 期:2019年07月12日

公司名稱:中石化 (1314)

主 旨:中石化董事會決議處分中普氣體材料(股)公司35%股權予中華雙子星開發(股)公司

發言人:陳穎俊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中普氣體材料(股)公司之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08/7/12~108/7/12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6,754,127股、每股新台幣52.01元、

交易總金額為新台幣351,29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中華雙子星開發(股)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調整投資架構,依關係人所營業務選定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0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易價格為新台幣351,290仟元,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合約約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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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資誠普華國際財務顧問有限公司之普通股股權之公平價值評估

、國巨會計師事務所股權價值合理性意見書;

決策單位為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66.10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中石化:2,701,651股;新台幣140,516仟元;14%;無權利受限情形

中華雙子星:6,754,127股;新台幣351,290仟元;35%;無權利受限情形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之比例:24.50%。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31.13%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9,099,145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調整投資架構。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8年7月12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8年7月12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國巨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施中川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台財證登(六)字第3164號

24.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