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鈊象(3293)董事會決議,109/6/17召開股東常會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9年股東常會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勞工活動中心演藝廳

(新北市五股區五工六路九號)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一○八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一○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一○八年度董監事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一○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二)一○八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19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17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無。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前三十八天

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新北市五股區五工路130號4樓)

(二)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惟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

六條之二規定辦理,以公告方式為之,不另寄發通知書。

(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

1.提案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含)以上股份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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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常會議案。

2.受理期間:109年4月10日起至109年4月2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9年4月20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

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

寄送)

3.受理提案處所:鈊象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市五股區五工路130號4樓,

聯絡人:宋思育,電話:(02)22995048分機1228)。

4.提案規定: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5.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9年4月19日至109年6月17日為停止股票過戶

登記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未辦理過戶者,因最後過戶日民國109年4月18日適逢例

假日,務請於109年4月17日下午五時○分前,逕至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本公

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電話

(02)2702-3999,郵寄過戶者以109年4月18日郵戳為憑。

(五)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

(六)本次股東會股東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相關事項如下:

1.行使期間:自民國109年05月18日至109年06月14日止

2.電子投票平台:

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