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誠美材(4960)獨立董事陳彥松、法人董事代表劉昭賢等人要求召開董事會

獨立董事陳彥松、法人董事代表人劉昭賢等人要求召開董事會

1.事實發生日:108/12/27

2.公司名稱:誠美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獨立董事陳彥松、法人董事代表人劉昭賢等人函文稱依公司法第203條之1

第2項規定,請求董事長儘速召集董事會:

案由一為「通過本公司之總經理委任事宜案」、案由二為「通過本公司之

重要轉投資公司昆山之奇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應由本公司指派之董事、

監事重新指派案」。

6.因應措施:本公司收悉前揭來函。

(1) 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26第2項之規定,獨立董事於執行業

務範圍內應保持獨立性,不得與公司有直接或間接之利害關係。獨立董事

發起簽字而提出上市公司之總經理委任案與重要轉投資公司之董事監事指

派案,是否符合法令對於獨立董事之獨立性要求,殊有疑義,本公司續尋

求法律專業意見或向主管機關函詢適法性。

(2)就獨立董事要求召集董事會「通過本公司之總經理委任事宜案」與「通

過本公司之重要轉投資公司昆山之奇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應由本公司指

派之董事、監事重新指派案」之事項,因與本公司108年4月26日董事會決

議以及本公司內部管理辦法不一致,將再行確認各董事之意見。

(3)法人董事代表人簽字亦有法律爭議,續尋求法律專業意見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