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統新(6426)董事會決議,109/6/9召開股東常會,擬增補選董事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9年股東常會事宜

-補充可轉換公司債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1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0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26號2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8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8年度決算報告

(3)108年度董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提請承認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

(2)提請承認108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案

(3)修訂「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

(4)修訂「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案

(5)修訂「董事會議事辦法」案

(6)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7)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增補選本公司第八屆董事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11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09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可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起訖日期:109年4月11日至109年6月9日

(2)統新光訊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到期日為10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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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統新一轉換公司債,至到期日前四十日(民國109年

5月3日)止,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期間外,得依本辦法第

十一條規定將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

(3)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

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4)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

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議案討論。

(5)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A)該議案非股東所得決議者。

(B)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

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C)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6)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茲訂109年4月6日起至109年4月16日下午5時截

止為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受理處所為統新光訊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7號)

(7)本次股東會得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109年5月10日至10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