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燦星旅(2719)11/19起繼續維持變更交易方法(繼續採預收款券方式交易)

公告本公司上櫃股票仍繼續維持變更交易方法

(繼續採預收款券方式交易)

1.櫃買中心公告處置之日期:108/11/15

2.櫃買中心公告處置引用之業務規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依證櫃監字第10802016241號函,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12條

第1項第1款及同條第4項第1款規定,108年第三季財務報告淨值已不低於財務報告

所列示股本二分之一,惟淨值仍未較前期增加。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櫃〞):

繼續維持變更交易方法。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櫃之日期:108/11/19

5.因應措施:使本公司維持淨值不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二分之一,且期顯示之淨值

較前期增加,以恢復為普通交割之買賣。

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公告並申報108年第三季財務報告顯示其淨值已不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二分

之一,惟淨值仍未較前期增加,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12條

第1項第1款及同條第4項第1款規定,證券經紀商於接受委託買賣該公司有價證券時,

應繼續先收足款券始得辦理買賣。

7.(風險警示)倘上櫃有價證券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仍未恢復其

有價證券之買賣者,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櫃之虞,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

投資風險: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