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營邦(3693)董事會決議,109/6/17召開股東常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大園區橫峰里26鄰領航北路4段152號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民國一○八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之報告

2、本公司民國一○八年度營業報告書

3、本公司民國一○八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4、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民國一○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民國一○八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19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17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NA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

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本公司訂於109年4月10日至109年4月20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

午5時【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

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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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

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二、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者。

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議

案。

三、受理股東提案處所:營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桃園市蘆竹

區大興路20巷19弄9號 電話:03-3138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