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富喬(1815)自108/12/05起,買回5,000張庫藏股,每股8.40-19.85元
富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實施庫藏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12/04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642,136,824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8/12/05~109/02/04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8.40~19.85,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17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第九次買回5,000仟股,到期轉讓員工0股,已註銷;第十次買回暨註銷10,000仟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8年12月04日董事會決議,依據證交法第28條之2規定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之必要而買回,並辦理銷除股本。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本次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17%,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
資產2.50%,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
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臺銀證券(股)公司評估,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具合法性,
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之影響亦尚屬合理,故並無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