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基亞與基亞細胞簽訂PI-88授權合約,將依合約認列簽約金及里程金收入

本公司簽訂PI-88授權合約

1.事實發生日:108/12/18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基亞細胞科技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採權益法之轉投資公司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8/12/18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本公司與基亞細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基亞細胞)簽訂PI-88授權合約,將

PI-88全球(但不包含台灣地區)的開發與商業化權利獨家授權給基亞細胞,於

授權區域內進行研究、開發、製造、銷售及再授權等商業化活動。

(2)本授權合約簽署後,本公司將收取簽約金人民幣600萬元;完成資料交付後收

取人民幣600萬元;獲准執行臨床試驗(IND)後收取人民幣600萬元;收錄第一

位臨床病患後收取人民幣600萬元。並於取得新藥查驗登記核准(NDA)後收取

人民幣2,600萬元。

(3)有關PI-88的銷售或再授權收益,本公司可享有一定比例的利潤分配。

(4) PI-88未來由被授權公司基亞細胞主導其後續開發,並於中國大陸地區籌措研

發資金,以執行後續包含臨床研究等商業化活動。

(5)本公司將依「IFRS15客戶合約之收入」認列簽約金及里程金收入,此合約對於

未來營收貢獻,依公開資訊觀測站每月營收之公告訊息及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

各期財務報告公告訊息為主。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對公司長短期營運具有正面的影響。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授權PI-88以提升並實現公司利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基亞細胞註冊設立於北京市,從事細胞治療(幹細胞與免疫細胞)、細胞儲存、

免疫治療及其他藥物研究開發,基亞生技間接持有基亞細胞45%的股份,係屬

權益法下認列之轉投資。

(2)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

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