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創威(6530)董事會決議,109/6/16召開股東常會,擬改選董事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9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1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集思台大會議中心亞歷山大廳(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85號B1)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108年度營運狀況報告案
(二)監察人審查108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
(三)108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報告案
(四)修訂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管理辦法」案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本公司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本公司108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二)本公司擬以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
(三)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四)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管理辦法」、「背書保證管理辦法」、「資
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管理辦法」及「股東會議事管
理辦法」案
(五)廢除本公司「監察人職權範疇規則管理辦法」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18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16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公司法第一九二條之一及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股東會提名董事候選人及提案,股東提案受理時間自
109年4月10日起至109年4月20日止,且提案以一項及內容以300字(含標點符號)為限。
凡有意提名及提案之股東請務必於109年4月20日下午5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
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
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創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會計部(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中路119號6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