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富采代子公司晶成半導體(股)公司晶成董事會決議向晶元光電(股)公司購入營業用生產設備
日 期:2023年05月02日
公司名稱:富采 (3714)
主 旨:代子公司晶成半導體(股)公司晶成董事會決議向晶元光電(股)公司購入營業用生產設備
發言人:張博儀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廠務設施及機器設備
2.事實發生日:112/5/2~112/5/2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一批;交易總金額:新台幣394,999仟元(含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晶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與本公司同屬富采持股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晶成為使運用設備機台更具自主彈性,向關係人晶電購買/取得生產相關設備。
晶電原取得之交易對象皆為設備供應商,非屬晶電及晶成之關係人範圍。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交易雙方約定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之決定方式:買賣雙方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專家估價報告
(3)決策單位:112年5月2日董事會,授權晶成董事長處理
設備取得相關事宜。並依據母公司對子公司之內控權責劃
分管理,本案將再提交富采董事會同意始可進行。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華資產鑑定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幣426,045仟元(未稅)。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楊光武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集團間之設備交易移轉,晶成向晶電取得生產相關設備,
使所有權與管理權一致性,對股東權益無重大影響。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5月2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5月2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估價金額以未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