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中鼎(9933)決議以2.5億元取得榮鼎綠能25%股份

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投資榮鼎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榮鼎綠能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07/8/3~107/8/3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數量:普通股25,000,000股

2.每單位價格:新台幣10元

3.交易總金額:新台幣250,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不適用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新設公司之實際營運所需分年投資,合計約新台幣5億元;

依投資契約及股東協議書,本次擬投資設立資本額之25%,亦即新台幣2.5億元。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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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投資新設公司之25%持股,

並以每股新台幣10元投資。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數量:普通股25,000,000股

2.金額:新台幣250,000,000元

3.持股比例:25%

4.權利受限情形:無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1.迄目前為止,累積投資額占公司最近期合併財報總資產比例:0.40%

2.迄目前為止,累積投資額占公司最近期合併財報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1.52%

3.迄目前為止,合併財報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 9,177,615仟元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公司前於107年6月22日接獲桃園市政府通知為

「桃園市生質能中心興建、營運及移轉(BOT)案」之最優申請人,

為執行本計畫案,必須設立股份有限公司與主辦機關簽約。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7.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7年8月3日

18.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7年8月3日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