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頭市場》松崗違反重訊申報,遭罰3萬元

【時報-台北電】櫃買中心針對松崗 (6240) 違反重大訊息申報規定處違約金3萬元。

櫃買中心表示,松崗107年7月11日董事會決議投資上市公司龍邦國際之金額已達「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30條所指最近一年內對同一有價證券之累計取得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屬櫃買中心「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20款所稱重大訊息,松崗公司未於事實發生日次一營業日之交易時間開始二小時前辦理重大訊息公告,依處理程序第15條規定處以3萬元之違約金。(新聞來源:工商時報─林燦澤/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