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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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1)工信-公告本公司107年股東常會解除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07/06/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全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江啟靖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前提下,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295,592,089權(含電子投票);
經票決結果贊成288,627,332權(含電子投票),占表決權總數97.64%;
反對2,893,679權(含電子投票),無效0權(含電子投票),棄權/未投票4,071,078權(含電子投票)。贊成權數超過規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董事全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江啟靖先生。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江蘇工信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昆山市花橋鎮海晨路5號舒活公寓3、4號樓8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信息諮詢、投資諮詢、酒店管理、建築規劃設計管理、室內裝潢設計施工。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以上公司為本公司100%轉投資公司,依權益法認列長期股權投資損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