擎亞擬發行國內有擔保暨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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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6)擎亞-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國內有擔保暨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6/22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擎亞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有擔保暨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以6億元為上限。
4.每張面額:10萬元。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三年。
7.發行利率:票面利率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依據委任保證契約約定。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轉投資擎亞科技(新加坡)。
10.承銷方式:擬採全數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公開銷售。
11.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2.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3.發行保證人: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5.簽證機構:本次係發行無實體有價證券,故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狀況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7.賣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買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其他應敘明事項:
(1)因應資本市場變化快速,本次發行國內有擔保暨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主要內容(如資金來源、發行條件、資金運用計畫、預定進度、預計可能效益、募集時程等),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審核必要變更、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為辦理本次資金募集作業,擬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所需之契約及文件,並全權處理未盡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