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田股東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570)維田-公告本公股東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07/06/0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吳政鴻。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與本公司營業性質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次股東常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經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