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永豐金證券違反證交法等規定,遭金管會予以警告等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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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0)永豐金-永豐金控代子公司永豐金證券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裁處案

1.事實發生日:107/05/22
2.違規情形:
1、證券交易法第56條、66條第1款、
2、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
3、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18條第2項第1款及第3項、
4、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30條第1項。
3.罰鍰金額:無
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
一、對公司予以警告處分。
二、對總經理予以停止5個月業務之執行。
5.預計改善措施: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裁處書辦理
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不受影響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