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金融:跟著客戶買進大同(2371)股票,永豐金證總座再遭金管會開罰

【財訊快報/許展溢】金管會公布永豐金(2890)旗下永豐金證總經理葉黃杞,因利用職務之便,跟著客戶買進大同(2371)股票,交易金額達1.6億元,依「證交法」第56條規定,處以停止執行業務5個月,同時也給予永豐金證警告處分。

葉黃杞去年7月才因「輝山乳業案」遭停職一個月,現在再被停職,等於一年不到就遭停職兩次。金管會指出,這次主因是,去年一整年,葉黃杞看到有不少客戶融資買大同股票,也跟進買大同,砸1.6億元,做相同股票交易。

永豐金證券也因此被金管會依證券交易法第66條第1款規定,處以警告處分,3個月內將不得申請「增加業務種類或營業項目、增設分支機構、轉投資國內、外及大陸地區證券、期貨、金融及其他事業、辦理現金增資或募集公司債、擔任ETF流動量提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