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KY:公司舊股票最後交易日6/6,減資換發新股6/19起上市買賣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5906)台南-KY-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減資基準日、減資換票基準日及減資換股作業計畫等減資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5/08
2.減資基準日:107/05/14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茲依據本公司107年4月2日股東常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並經金管會107年5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12895號函同意申報生效,辦理全面換發股票作業,並依據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暨上市公司辦理換發股票作業程序規定,就換發股票作業相關事宜擬訂本作業計畫。
一、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00,000,00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60,000,000股(含私募股票30,000,000股)。
二、減少資本銷除股份辦法:
(一)本次減資新台幣300,000,000元,計30,000,000股(含私募股票15,000,000股),減資比例50%,以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換發500股,即每仟股減少500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承購之。
(二)如因本公司員工執行認股致實際流通在外股份總數異動,股東之減資比例因此發生變動而須調整時,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處理。
(三)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四)減資後實收資本總額:新台幣300,000,000元,分為30,000,000股(含私募股票1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三、本次全面換發股票之總股數、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
(一)應換發股票股份總數為60,000,000股(含私募股票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為新台幣600,000,000元。
(二)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300,000,000元,共銷除已發行股份普通股30,000,000股
(含私募股份15,000,000股),用以彌補累積虧損。
(三)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15,000,000股,50%。
四、本次換發之新股,均採無實體發行。
五、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B1;電話:02-2768-6668)。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7年6月6日。
(二)舊股票停止在市場交易期間:107年6月7日~107年6月15日。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7年6月10日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7年6月11日~107年6月15日。
(五)減資換股基準日:107年6月15日。
(六)全面換發新股票:107年6月19日(新股票並於同日上市買賣,原舊股票終止上市且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七、換領新股票手續:
(一)由於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盡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於停止過戶日前尚持有現股股票且已辦妥過戶者之換發手續:股東應持舊股票連同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新股票換發聲請書、未領股票領取單及原留印鑑等,至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
(三)於停止過戶日前尚持有現股股票且未辦妥過戶之換發手續:持有舊股票及其轉換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以上皆蓋有股票領回日期章)、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新股票換發聲請書辦理換發。
(四)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八、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計畫內容作業事項,俟經呈報主管機關核備後辦理之,於舊股票停止過戶開始日前至少十二個營業日將相關書件函送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並於其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公告,另於開始換發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
九、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十、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換發股票基準日及其他減資案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予修正時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7/06/15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6/1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15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107/06/19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15,000,000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5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換發股票基準日及其他減資案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予修正時,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