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科風(3043)決議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上限5500萬股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30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條件之自然人及法人為限。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55,000,000股額度內,視市場狀況調整其發行股數。

5.得私募額度:以實際私募每股價格計算為準。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價格以下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訂定之。

1.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

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本公司為擴展業務需要,充實營運資金及改善財務結構,爰有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礙於時效恐難迅速挹注所需資金,將可能影響公司營運,故擬以私募方式辦理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將可迅速挹注公司首要之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據證券

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發行後三年內原則上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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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發行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之普通股

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詳細資料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