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日馳(1526)為充實營運資金,決議現增發行新股1000萬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24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0,000,00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視發行價格而定。

6.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及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

皆不低於其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

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實際發行價

格由董事會俟本次現金增資案件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中華民國證券商

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6

條規定辦理。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5%,

計1,500,000股予本公司員工認購,員工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

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提撥發行新股10%之股份,計1,0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75%,計7,500,000股,由原按認股基準日股東

名簿記載之持有股數,按比例認購之。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

在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員工及股東放

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

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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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俟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訂價基準日

及其他未盡事宜,授權本公司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一切相關事宜,包括資金來源、發行條件、發行股

數、發行價格計劃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發行條件,如

有因市場狀況及依主管機關指示修正而需修正者,授權本公司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