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致伸代子公司Diamond (Cayman) Holdings Ltd.決議投資Tymphany Worldwide Enterprises Limited 再轉投資惠州超聲音響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03月13日

公司名稱:致伸 (4915)

主 旨:代子公司Diamond (Cayman) Holdings Ltd.決議投資Tymphany Worldwide Enterprises Limited 再轉投資惠州超聲音響有限公司。

發言人:林君憲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7/3/13至民國107/3/13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現金增資惠州超聲音響有限公司美金45,000,000元。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金額: USD$ 45,000,000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惠州超聲音響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HK$ 335,912,845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HK$422,712,000元(USD$54,000,000元)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研究、開發、設計、生產、加工、銷售各類音響及音響配件、

揚聲器及其零部件、電子產品、導線及電源線、模具製品、

耳機、音箱充電寶。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RMB$ 522,069,265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RMB$ 58,808,069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NTD$ 2,507,232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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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為本公司持有66.44%股權之子公司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配合本公司完成子公司現金增資案後辦理。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由惠州超聲音響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並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參與。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子公司廠房設備等資本支出及充實營運資金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7年3月13日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無監察人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NT$ 8,814,338仟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98%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37%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77%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NT$ 7,496,287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68%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31%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66%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4年: NT$ 697,966仟元; 105年: NT$ 368,611仟元; 106年: 903,881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0元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其他敘明事項:

惠州超聲音響有限公司無每股淨值及每股交易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