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麗豐-KY(4137)董事會決議,107/6/5召開股東常會,擬全面改選董事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7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0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松山區忠孝東路5段510號26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6年度營業報告案。

(2)106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案。

(3)106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

(4)106年度關係人交易報告案。

(5)本公司發行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執行情形報告案。

(6)本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執行情形報告案。

(7)修訂本公司「一0五年第一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部份條文報告案。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合併財務報告案。

(2)106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 擬提資本公積發放現金股利案。

(2)本公司董事全面改選案。

(3)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4)擬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運作之管理辦法」、「董事選任程序」部份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董事全面改選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07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05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依股東會議事規則第3條及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常會之提案,

其應備相關事宜如下:

(1)資格:依法令規定持股1%以上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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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案,提案限一項及300字為限,超過均不列入議案。

(2)受理期間:107年4月2日至107年4月11日下午5時00分前。親自駕臨或郵寄者(

以郵戳日期為憑)請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並以掛號函寄本公司受理處所。

(3)本公司受理處所:台北市110信義區松仁路107號10樓(本公司 股務單位)、聯

絡電話:02-8758-0364。

(4)依法規定自107年4月7日(星期六)至107年6月5日(星期二)止,本公司股票停

止過戶登記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必請

於107年4月7日(星期六)下午4時30分前親自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100中正區

許昌街17號2樓、聯絡電話:02-2361-1300,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5)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

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本公司受理股東書面提名及提案之期間為自107年

4月2日起至107年4月11日下午5時00分止,受理處所為本公司(台北市110信義區

松仁路107號10樓/股務單位)

(6) 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召開日前30日寄發各股東,另依據證券交易

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未滿1,000股股東之開會通知書得由本公司以公告方式為

之(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se.com.tw),屆時通知書、委託書,如有未收到

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

聯絡電話:02-2361-1300),另依公司法規定其股東常會議事錄得以公告為之,不另

行寄發。

(7)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38日依規

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處所(台北市110信義區松仁路107號10樓 股務單位),並副

知證基會。

(8)本次股東常會有選舉事項,依委託書使用規則第13條之1規定指定委託書統計

驗證機構為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