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銀纏訟天津羅昇 貨款全收回另收延遲利息

(中央社記者鍾榮峰台北2018年3月9日電)上銀 (2049) 表示,與中國大陸天津羅昇貨款官司纏訟5年,上銀不但已收回全部貨款,後續還可收回延遲利息。

上銀日前公告,對天津羅昇勝訴債權執行案,收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書,確定駁回天津羅昇全部執行異議,公司後續尚可收取罰息債權。

上銀指出,在中國大陸的主要經銷商天津羅昇,從1999年至2013年3月下旬止,將近15年的合作關係;上銀產品一直是天津羅昇的獲利主力,上銀產品的銷售額也佔其營業額一半以上。

之後由於天津羅昇訴訟二級經銷商局面未改善、影響上銀業績,上銀開始供貨給新經銷商。

上銀指出,天津羅昇之後以莫名理由拒付上銀貨款,為維護股東權益,上銀不得已於2013年11月對天津羅昇提起貨款及遲延利息債權請求民事訴訟。

上銀表示,與天津羅昇的貨款官司纏訟5年,上銀已收回全部貨款,後續還可收回延遲利息。(編輯:郭萍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