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爾:董事長張志榮及前總經理呂正東遭台北地院檢察署以違反證交法等起訴(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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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7)英格爾-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長及前總經理接獲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起訴書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董事長張志榮先生及前總經理呂正東先生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7年度偵字第2015號
4.事實發生日:107/01/3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董事長張志榮先生及前總經理呂正東先生經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以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第20條第2項、第171條第1項第1款、第171第1項第2款、第171條第1項第3款、第171條第2項、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銀行法第125條之3第1項、洗錢防制法第2條第1款、第14條第1項等案件起訴
6.處理過程:本公司董事長張志榮先生及前總經理呂正東先生已委請律師處理法院審理程序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營運正常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