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驛-KY自1/9起恢復買賣、且繼續變更交易方法並採每30分鐘撮合1次之分盤方式交易

開曼群島商富驛酒店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驛公司)普通股股票(股票代號:2724)38,172,290股(不含私募普通股30,000,000股),自107年1月9日起恢復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且繼續變更交易方法並採每30分鐘撮合1次之分盤方式交易。

公 告 事 項:

一、富驛公司前於106年6月21日召開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因未能具體說明監察人承認105年度財務報告及召開董事會、股東會之相關時程,且銀行借款能否續約展期尚待觀察,而有影響股東權益之情事,核符業務規則第12條第1項第14款「於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之說明未能釐清疑點,本中心基於保障投資人權益認有必要者。及同條第5項第3款得採行分盤方式交易之規定,本中心爰公告自106年6月23日起,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證券經紀商於接受委託買賣該公司有價證券時,應先收足款券,且採每30分鐘撮合乙次之分盤交易方式。

二、嗣該公司又因遲未發布自106年5月份起未來三個月之現金收支狀況(含受限制資產)及長短期銀行融資額度使用情形之重大訊息,且對於已公告之財務資訊亦未依期限提供相關佐證文件,顯示其資訊揭露之正確性及即時性存有重大疑義;另考量該公司自106年6月21日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以來,仍未積極召開董事會及股東會,影響股東權益甚鉅,核有業務規則第12條之1第1項第6款及第19款之事由,爰公告自106年7月6日起停止其普通股股票櫃檯買賣在案。另因該公司未依規定公告並申報106年第2季財務報告,核有業務規則第12條之1第1項第4款規定之情事,爰於106年8月15日公告,併案繼續停止其普通股股票櫃檯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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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後富驛公司雖已於106年11月14日公告申報106年第2季及第3季財務報告,並補發布自106年5月份起未來三個月之現金收支狀況(含受限制資產)及長短期銀行融資額度使用情形之重大訊息,而已無業務規則第12條之1第1項第4款及第6款停止交易之事由,惟富驛公司當時因尚未召開106年度股東常會,仍有前揭業務規則第12條之1第1項第19款之事由,爰於106年11月15日公告繼續停止其普通股股票之櫃檯買賣。

四、今該公司已於106年9月15日召開106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及12月18日召開106年度股東常會,且自106年9月15日迄今已召開5次董事會,其監察人並已於106年9月25日承認105年度財務報告,,原停止普通股股票櫃檯買賣及變更交易方法原因業已消滅,且未發現其有本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之1第1項其他各款情事,惟因富驛公司公告並申報106年第3季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低於所列示股本二分之ㄧ及十分之三,且經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假設存有重大疑慮之核閱報告,核有本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第1項第1款、第3款及同條第5項第2款之情事,本中心爰依規定處置如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