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在總額度50億元,於六都/宜蘭等地區進行個案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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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2)遠雄-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

1.事實發生日:106/12/28
2.公司名稱: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土地開發額度,包含土地購置或預計投入之金額,合計總額度計新台幣50億元,於六都、宜蘭、基隆、新竹、彰化及嘉義地區進行個案開發。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