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天瀚106年第2次私募普通股106萬股訂價每股2.84元,增資基準日12/29

公告本公司106年第2次私募普通股訂價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12/27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依股東會決議通過之應募人及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

擇定特定人並授權由董事長處理。

(2)應 募 人 與公司之關係

和朋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為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許明廉 為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暨本公司董事長

陳鼎元 為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蕭閔鍾 為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劉鴻志 為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林慶堯 為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盧冠諺 為本公司監察人

關東麟 為本公司監察人

王瑞豪 為本公司監察人

陳受慶 財務/會計主管

陳怡君 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等相關法令及函釋所定之自然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普通股1,06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以下同)10元。

5.得私募額度:以不超過1,060仟股普通股為限。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私募之每股價格:2.84元;尚無低於參考價之八成,其參考價之計算如下:

(1)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

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分別為3.32元、3.34元、

3.36元,擇前五個營業日之收盤均價3.36元為基準。

(2)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收盤均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

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3.54元為基準。

綜上,故以前三十個營業日收盤均價3.54元為本次私募之參考價格,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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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以2.84元為本次實際私募發行價格,為參考價格之

80.23%,不低於股東會決議參考價格之八成,故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格其

訂定方式及條件符合法令規定,並參考本公司經營績效、未來展望及最近

期市場股價,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為充實營運週轉金及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等多項用途,且考量私募作業具

有迅速簡便的特性,較容易符合公司需要,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

式發行有價證券。本計畫之執行預計將有強化公司競爭力、提升營運效能之

效益,對股東權益亦將有正面助益。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6/12/27

11.參考價格:3.54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2.84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

股除符合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轉讓。於該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始得

自由轉讓,並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日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上市

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繳款期間為:至民國106年12月29日止。

(2)私募增資基準日:民國10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