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洋紡:監察人謝志騰訂107/1/19召開股東臨時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472)三洋紡-監察人謝志騰公告召開民國107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6/12/04
2.公司名稱:三洋紡織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監察人依公司法第220條之規定召開107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一)開會日期:107/01/19。
(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迄日期:106/12/21至107/01/19。
(三)開會時間:下午3時整。
受理股東報到時間:下午2時30分。
開會地點:康寧生活會館B1會議室(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五段420巷28號)。
(四)會議召集事由:
討論事項(一):討論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 (董事應選名額7席,其中2席為獨立董事;監察人應選名額為2席)。
(目前依公司章程所定董事之選任方式為採用累積投票制,獨立董事部分採取候選人提名制度。)
討論事項(二):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五)辦理過戶手續:
(1)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6年12月20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
(2)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
(3)辦理過戶機構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4)辦理過戶機構電話:(02)2389-2999;
(5)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三洋紡織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6年12月20日16時30分前親臨「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06年12月20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6)其他:有關本次股東臨時會股務代理機構為「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本次股東臨時會股務事務將委託「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處理(包含開會通知書寄發及補發、委託書統計驗證、股東辦理委託出席、股東會當日之股東報到程序及選舉結果與議案表決統計)。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臺北市基隆路一段176號地下一樓,電話:(02)8787-1118。
(六)其他應公告事項:
(1)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束臨時會十五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次股東臨時會股務代理機構「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8787-1118)。
(2)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臨時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十五日前,以公告之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股務代理機構「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臨時會(電話:(02)8787-1118)。
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臨時會前十五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股務代理機構「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3)本次股東臨時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臨時會23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8787-1118,並副知證基會。
(4)本次股東臨時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 「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5)受理獨立董事提名公告: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2席,擬訂於106年12月12日至106年12月21日止受理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詳細內容請參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獨立董事相關公告。
(6)本次股東臨時會尚未決定是否發放紀念品(開會28日前再行公告)
(7)本次股東臨時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07年1月4日至107年1月16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網通」網頁,依相關說明投票
(網址:www.tdcc.com.tw)。
(七)受理獨立董事提名公告:
(1)提名股東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2)應選名額: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2席,股東提名人數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或所提人選不符法定資格者,不列入候選人名單。
(3)提名受理期間:民國106年12月12日至106年12月21日止。
(4)提名受理處所(地址及受理單位):本次股東臨時會股務代理機構「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臺北市基隆路一段176號地下一樓,電話:(02)8787-1118
(5)召開提名委員會日期:未設置提名委員會。
(6)召開董事會審查日期:由召集之監察人審查,董事會審查不適用。
(7)其他有關作業流程之說明: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6年12月21日17時00分前送(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掛號函件寄送。
(8)提名股東之應檢附資料:股東戶名及戶號、身分證字號、持股證明文件。
(9)被提名人之應檢附資料:學歷(畢業證書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當選後願任獨立董事承諾書(正本)、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獨立董事專業資格、持股與兼職限制、獨立性之相關證明文件(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之聲明書正本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10)審查標準:依公司法、證交法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召集本次股東臨時會之監察人對獨立董事被提名人應予審查,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應將其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提名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提名人數超過應選名額;未檢附前述應檢附資料所列相關證明文件;被提名人不符法定資格
6.因應措施:就本公司接獲謝志騰監察人依公司法第220條召集臨時股東會一事,本公司謹依法公告申報。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