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隆擬向母公司興富發購買桃園市桃園區中路三段土地,計5.6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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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8)潤隆-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向關係人興富發建設(股)公司購買不動產案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桃園市桃園區中路三段200地號1筆土地
2.事實發生日:106/11/13~106/11/13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土地面積3,229.49平方公尺(約976.92坪)
交易總價:新台幣567,965,359元整,每坪購買價約新台幣581,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原因:本公司原購入桃園市桃園區中路三段201及202地號2筆土地,若將鄰地200地號併入開發,可創造公司營運績效,故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桃園市政府。
前次移轉日期及金額:
前次移轉日期:106年10月2日(標購日)
前次移轉金額:新台幣567,502,138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第一期:支付簽約金約10%
2.第二期:支付用印款約10%
3.第三期:支付完稅款約10%
4.第四期:支付尾款約70%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採取議價方式
本次交易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專業鑑價機構鑑定之價格
本次交易價格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計新台幣586,152,42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張方瑩小姐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05)北市估字第000223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取得營建用地建屋出售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1.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6年11月13日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6年11月13日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是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567,965,359元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