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晶認購和鑫光電私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計18億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116)彩晶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認購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私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
如股息率等):
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私募無擔保公司債
2.事實發生日:106/11/01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180張
每單位價格:NTD10,000,000元
總金額:NTD1,800,000,000 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
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關係: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
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投資理財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
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
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
之債權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
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
約定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於繳款日止前付清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甲券於到期日前五個月起、乙券於到期日前六個月起、丙券於到期日
前一年起,每月十四日債權人可執行賣回權、發行公司可執行贖回權。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會計師複核意見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面額認購
決策單位: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不適用
12.有價證券標的公司私募參考價格與每股交易金額差距達20%以上:不適用
13.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
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計持有本交易證券之數量:360張
累計持有本交易證券之金額:NTD3,600,000,000 元
累計持有本交易證券之持股比例: 不適用
累計持有本交易證券之權利受限情形:無
14.迄目前為止,私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
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11.27 %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股東權益比例:13.77 %
最近期財務報告中營運資金數額:NTD11,944,704仟元
15.經理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6.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投資理財
17.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8.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19.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6年11月1 日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6年11月1 日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其他敘明事項:
原105年發行私募公司債贖回後,HSD再認購106年發行之私募公司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