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金子公司取得台新金106年第1次國內無擔保次順位普通公司債,計1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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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5)元大金-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證券公告取得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06年度第1次國內無擔保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第1次國內無擔保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2.事實發生日:106/10/20~106/10/20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1500張
單位價格:依票面金額均為新台幣1,000仟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5億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關係:利害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元大證券擔任本標的物之協辦承銷商,為辦理承銷業務所需
前次移轉資訊: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或付款條件:一次付清/現金交割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議價結果
決策單位:依元大證券核決權限核決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數量:1500張
金額:新台幣15億元整
持股比例:不適用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1.佔總資產比例:52.87%
2.佔股東權益比例:189.82%
3.營運資金:新台幣37,976,693,718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執行一般業務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不適用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6年9月28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6年9月19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其他敘明事項:交易相對人台新金控為本公司金控法第45條之利害關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