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聯潘健成三點聲明 駁檢方護航說

(中央社記者張建中新竹2017年9月20日電)群聯財報事件,新竹地檢署對董事長潘健成不起訴暨緩起訴處分,鏡週刊報導,檢方輕放潘健成,是因司法官買股。潘健成發布三點聲明,表示報導內容不實,要求更正。

群聯 (8299) 未於財報揭露與潘健成實質控制的聯東(已更名為曜成)、華威達及永馳間的交易一案,新竹地檢署8月底偵查終結,對潘健成等人不起訴暨緩起訴處分。

鏡週刊報導指出,因不少司法官大買群聯股票,一旦潘健成被起訴,不僅拖累股價,進入法院審理後,買股名單勢必曝光,竹檢才會准予潘健成緩起訴。

潘健成聲明表示,這案涉及相關交易都是考量群聯國際競爭力及最大利益的必要行為,檢察官已經查明事實,並依據證據認定相關金流都是用於公司營運及業務發展,絕無個人不法利益,就這部分,檢察官已做了不起訴處分,報導內容,以偏概全,絕非事實。

相關交易過程中,檢察官認為部分行為確有未能遵守財報相關規定,潘健成表示,他坦然面對法律責任,往後在公司經營也將更落實相關法令遵循及公司治理。

潘健成指出,檢察官考量他積極面對司法責任的態度,且交易涉及財報更正內容並不影響公司損益,也無個人不法意圖,而給予緩起訴處分。

潘健成表示,證券交易法案件給予緩起訴處分已有前例,且有學說支持,並非特例,在國外亦屬常見,他予以尊重,也期待外界應尊重,並給予檢察官在個案中的司法裁量權。

潘健成指出,多年來,群聯謹守本分,全體員工戮力工作,所為一切都是為公司利益考量,報導內容明顯並非事實,混淆視聽,已經嚴重打擊群聯員工士氣,以及多年建立的公司形象,甚而影響客戶及廠商對公司的信心。

潘健成表示,不實報導對公司、股東及他個人都已造成重大損害,為捍衛權利,絕不容許這類行為再度發生,希望鏡週刊盡速更正報導,否則將依法訴追、決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