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櫃:晶電因返還預付代工款等事項對銳捷(5256)提出民事訴訟
晶元光電因返還預付代工款等事項對本公司提出民事訴訟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原告:晶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晶電公司)
被告:易磊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易磊公司)、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2.事實發生日:106/09/14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爭訟標的:新台幣3,443,344元。
(一)截至104年2月12日,璨圓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璨圓公司)(璨圓公司已於105
年9月29日併入晶電公司)與易磊公司間有代工餘款3,443,344元尚未抵扣,而易磊公
司向璨圓公司主張代工之義務已移轉至本公司,故應由本公司負返還剩餘代工款項
之義務。
(二)本公司與易磊公司於104年9月11日簽訂氮化鋁設備暨技術購入合約,本公司支付新
台幣五百萬元做為設備暨技術購入之款項。易磊公司即主張已將所有關於氮化鋁基
板代工之權利義務轉讓予本公司,但易磊公司從未曾將上開事實告知本公司,也未
有將上開代工餘款3,443,344元轉交本公司,本公司也未曾同意要承擔上開代工契約
。
(三)因雙方對該款項之權利義務歸屬有所爭議,致晶電公司對本公司提起返還款項訴訟
。
4.處理過程:本公司依法提出答辯。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影響金額為新台幣3,443,344元,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依法提出答辯,積極維護本公司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民事庭通知書日期為106年9月11日,本公司於106年09月14日接獲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