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銘異(3060)辦理現金減資完成實收資本額變更登記,每股淨值28.15元

公告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完成實收資本額變更登記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6/08/02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6/08/31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實收資本額(元) 已發行股數(股) 每股淨值(元)

減資前 1,742,019,870 174,201,987 24.47

減資後 1,393,615,900 139,361,590 28.15

註:每股淨值係以106年第2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設算依據。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106年6月16日股東常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案,全面換發股票並依據「臺

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市股票,計普通股174,201,987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742,019,870元。

三、本次現金減資新台幣348,403,970元整,共銷除股份34,840,397股,為調整資

本結構及提昇股東權益報酬率,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依公司法第168條

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約為20%,惟實際減

資實收資本額、減資比率,以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之已發行股數計算之。

四、本次減資後換發股數計139,361,59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換發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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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新台幣1,393,615,900元。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

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800股及每股退還新台幣2元(即每仟股減少200股

及退還新台幣2,000元)。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

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

後仍不足一股者,按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算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

捨去),其所有不滿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10元認購之。

六、減資換發股票時程:

(1)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06年11月1日(無實體發行)。

(2)減資股票最後交易日:106年10月25日

(3)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106年10月27日

(4)減資股票停止買賣期間:106年10月26日起至106年11月6日止

(5)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6年10月28日起至106年11月6日止

(6)新股票上市暨舊股票停止流通日期:106年11月7日

(7)本次換發之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七、換發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

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

業。

(2)股東若持有現股股票者,或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於歷年未領取股票領取單蓋

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換發股票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股票換

發手續。

(3)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新股

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4)換發地點: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

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586-5859。

八、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6年11月7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

支票方式發放,匯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

九、本案款項之給付係奉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現金減資退還股款,而非盈餘分配,非

本國股東收到現金退還股款時,應徵詢各國稅務機關意見並依照股東所在地國家

稅法規定依法申報。

十、本作業計畫經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備後辦理之;若內容或相

關日程有所變動,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十二、本公司將於普通股新股上市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

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139,361,590股

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

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減資資本變更登記業經經濟部106年8月31日經授商字第10601125380號函

核准在案。

二、上述換股作業計畫尚未經主管機關核備,若核備後內容有所變動,本公司將另行

公告變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