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鋼背書保證餘額占淨值比125.70%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027)大成鋼-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公告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6/07/28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TCI 及 TIG 及 ERL 及 ERP 及 PPTH 及 PPT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彼此為100%投資從屬關係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為因應借款合約借款人(TCI 及 TIG 及 ERL 及 ERP 及 PPTH 及 PPT)需相互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44335450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515000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515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21503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新增 Primus Pipe and Tube Holdings, Inc.(PPTH) 及 Primus Pipe and Tube, Inc.(PPT) 加入原 Ta Chen International Inc.(TCI) 及 TCI Investment Group, Inc.(TIG) 及 EMPIRE RESOURCES, LTD.(ERL) 及 EMPIRE RESOURCES PACIFIC, LTD(ERP) 共用銀行聯貸並依銀行合約規定相互保證。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544335450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7848971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25.70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背書保證金額USD500,000千元(換算匯率係USD1:30.3),為因應借款合約借款人(TCI 及 TIG 及 ERL 及 ERP 及 PPTH 及 PPT)需相互保證。
(2)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為106.3.31會計師核閱之財報淨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