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與桃空職工協商完成 長榮航:已展現最大誠意回應訴求

長榮航空 (2618-TW) 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以下簡稱桃空職工) 昨 (27) 日舉行第四次團體協約協商會議,長榮航表示,在公司可正常運作和合理的可行範圍內,已展現最大誠意回應桃空職工的訴求的對案,對於工會對於會務假的時數及天數仍須討論,期待雙方勞資雙贏,並預計下次協商時間為 8 月 20 日。

長榮航說明,此次會議由擔任主席的勞方制定議程,除了依前次會議紀錄,優先討論桃空職工要求會務假議題,並對勞方提出保障最低飛行時數、年度特休給予飛行津貼、未休假代償金,以及年終奬金和退休的計算基準等多項議題,進行論述。

其中,在會務假議題方面,雙方經過多次討論後各有堅持,長榮航指出,雖然法律上並未規範資方必須提供職業工會理監事會務假,但仍表達善意,提供桃空職工會理監事於理監事會議,每人每月一次 8 小時的有薪會務假,考量會務假是雙方團體協約的一部份,應於團體協約簽訂後方生效,不溯及既往。

因此,長榮航另提供自雙方對於團體協約會務假達成共識之日開始,對於出席團體協約協商會議的勞方談判代表,核予出席會議當日每次額外一天休假日 (Extra Day Off)。

不過,桃空職工雖表達可感受到資方善意,仍表示對會務假的時數和天數需帶回工會研議,雙方已協議於下次協商時間 8 月 20 日的會議中再次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