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永豐銀出售SinoPac Bancorp案,本月處分交割時預計認列5.9億元損失(補充)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890)永豐金-永豐金控代子公司永豐銀行公告處分美國子公司SinoPac Bancorp 案與105.07.08公告內容差異補充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SinoPac Bancorp 100%普通股股權
2.事實發生日:106/7/14~106/7/14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SinoPac Bancorp普通股67,614股
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總交易金額: US$351,551,157.57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Cathay General Bancorp
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
依本公司於105.07.08發布之重大訊息,預估本案處分利益約為新台幣20.62億元,截至106年6月已認列SinoPac Bancorp權益法投資收益及子行FENB處分不動產利益共計新台幣11.07億元。
另因新台幣兌美元升值造成匯兌損失新台幣4.75億元,尚有新台幣4.8億元待認列。

惟依據股權買賣合約之約定,買方將保留買賣價金美金351,551,157.57元之10%、即約新台幣10.70億元,此一利益將於未來三年度依合約條件返還及認列,故本月處分交割時預計將認列約新台幣5.90億元損失。
以上數據係依106.06.30相關資訊估算,將依實際交易結果入帳。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雙方將於相關先決條件成就後進行交割,買方應以下列方式給付買賣價金:
(1) 於交割時,給付除下述第(2)點款項外之買賣價金,買方Cathay General Bancorp將以發行新股926,192股抵付10%的買賣價金(每股美金37.9566元)
(2) 於交割後:
(a) 買賣價金中之1億美金將依合約所定時程給付 (至遲不晚於交割後一年)
(b) 買賣價金之百分之十,由買方暫留作為本公司如有違約時之備償款項,買方將於交割後分三年依約定比例給付本公司。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永豐銀行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處分100%持股SinoPac Bancorp股份後,轉投資之數量、金額與持股比率皆為0。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有價證券投資/總資產= 25.41%
有價證券投資/股東權益= 304.57%
營運資金數額:不適用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為提高企業團資本運用效益與股東權益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或不適用
21.其他敘明事項:
本案擬訂106年7月14日美國洛杉磯時間上午6點雙方辦理交割手續。
以上USD兌換NTD係以106年6月30日以30.44064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