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台新金(2887)針對彰銀董事選舉案提起訴訟,要求法院撤銷選舉結果

【財訊快報/李娟萍報導】台新金(2887)昨日針對彰銀(2801)第25屆董事選舉案,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彰銀董事選舉結果。

彰銀於6月16日股東會中,針對第25屆董事選舉案,決議由財政部提名的董事候選人當選2席普通董事及2席獨立董事,國發基金管理會當選1席普通董事。

台新金主張,彰銀在財政部主導下,於股東會進行董事選舉案時,將有違法令而不具表決權的選舉票計為有效票,以致財政部及國發基金管理會所提名人當選3席普董及2席獨董,已違反法令,因此,該公司請求法院撤銷。

彰銀回應指出,彰銀股東常會於3月23日董事會全體董事(包括台新金控法人代表人)同意召集;股東會當日依公司法第182條之1規定,由董事長擔任股東常會主席,召集程序一切合法。

彰銀106年度股東常會選舉第25屆董事(含獨立董事)案,於公告召開股東常會之日,已載明於召集事由中,董事候選人名單經該行董事會全體董事(包括台新金控法人代表人)審查同意後,依法於股東會前40日公告。

股東會當日經占該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達95.755%股東親自出席(含電子投票)或委託出席,合法選任6席普通董事及3席獨立董事,台新金控及其所委託的徵求人亦參與投票,決議方法並無任何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