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股》已遭金管會移送檢調,永豐金再傳關係人交易

【時報-台北電】永豐金控 (2890) 再傳有疑似利害關係人交易,未依規定辦理,已遭金管會移送檢調。金管會主委李瑞倉昨(15)日在立法院接受立委質詢時證實,查到永豐金旗下永豐金租賃貸款給三寶建設關係企業案當中,有一關聯公司Star City的董事是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的配偶張杏如,若證據確定,則永豐金控即是有利害關係人交易,卻可能未依規定辦理。

金管會目前已查到多項永豐金遭人檢舉的違規案,將事證移給銀行局及證期局,其中包括一些貸款案、永豐金證券香港子公司內控案等,李瑞倉表示,已發出通知要求何壽川就相關案情7日內說明,若說明不清楚,不排除要求何壽川到金管會進一步釐清案情。

金管會將在下周收到永豐金進一步說明之後,最慢5月底前決定後續懲處,最重不排除撤除金控負責人職務或停止永豐金子公司的相關業務。

永豐金昨日則發出澄清,強調永豐銀行是2012年12月14日經董事會授信委員會核准,參與台灣銀行主辦Star City等三家公司聯貸案,該聯貸案在2013年3月撥款;張杏如則是在2012年6月26日就卸任Star City董事,不論以永豐銀行核准參貸日期或該聯貸案撥款日期來看,永豐銀行與此授信案都不屬利害關係人交易。

由於立委幾乎每周追問永豐金案情追查結果,李瑞倉表示,目前正在一條一條追查,會儘可能在3周內作出決定;據了解,金管會對於永豐金內部人不斷爆料,覺得何壽川「用錯人」,但何壽川對金控內部管理不當,法令遵循又有問題,遭員工不斷起底,也被金管會質疑其適任性,希望何壽川能「知所進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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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金子公司永豐金租賃貸款給三寶建設集團案,不斷爆出案外案,即永豐金在貸款給三寶相關境外公司Giant Crystal,擔保品是可交換公司債,交換標的是Star City的股票,而Star City即是實際控有上海1788大樓的公司。

現在傳出永豐金租賃貸款給Giant Crystal的同時,永豐餘及元太科技等同時亦投資該境外公司,同時永豐銀也參與聯貸案,是直接貸款給Star City,恐涉利害關係人交易。

李瑞倉15日證實,有查到張杏如名列境外公司Star City的董事名單,目前這些證據已移給檢調,交由檢調釐清背後的貸款及投資關係,是否有利害關係人交易及違反相關刑法等問題。(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魏喬怡/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