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股》3大罪狀,永豐金負責人何壽川最重恐遭解職

【時報記者任珮云台北報導】永豐金 (2890) 內部人不斷爆料,弊案頻傳,「用人不當」;「金控內部管理不善」;「法令遵循亮紅燈」,3大罪狀被金管會質疑負責人適任性,希望何壽川能「知所進退」。永豐金控旗下永豐銀行貸款給三寶建設相關公司「Star City」,而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配偶張杏如,竟在Star City擔任董事;金管會表示,已將相關資料移送檢調,若確為事實、一定嚴懲,最重不排除解除永豐金負責人(何壽川)職務。

金管會主委李瑞倉昨(15)日在立法院接受立委質詢時證實,查到永豐金旗下永豐金租賃貸款給三寶建設關係企業案當中,有一關聯公司Star City的董事是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的配偶張杏如,金管會將在下周收到永豐金進一步說明之後,最慢5月底前決定後續懲處。

永豐金發出澄清,強調永豐銀行是2012年12月14日經董事會授信委員會核准,參與台灣銀行主辦Star City等三家公司聯貸案,該聯貸案在2013年3月撥款;張杏如則是在2012年6月26日就卸任Star City董事,不論以永豐銀行核准參貸日期或該聯貸案撥款日期來看,永豐銀行與此授信案都不屬利害關係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