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光訂6/28召開股東常會(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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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2)南光-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6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5/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新化區中山路1001號
(本公司綜合製劑大樓地下室大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 105年度營業書。
(二)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三) 105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四) 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二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執行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 提請承認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個體暨合併財務報告案。
(二) 提請承認105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 擬修訂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部份條文案。
(二) 本公司提撥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
(三) 擬廢止本公司「衍生性金融商品處理程序」案。
(四) 擬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一) 全面改選董事七席(含獨立董事三席)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一) 擬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30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28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股東常會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其行使方法依公司法第177條之1規定,將載明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擬依公司法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公告106年股東常會受理持有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提案及提名相關事宜如下:
1.受理期間:自106年4月21日起至106年5月2日下午四時止。
2.受理地點:台南市新化區中山路1001號(本公司財務部),電話:06-598-4121。
3.凡有意提案或提名之股東應於106年5月2日下午四時前,將申請書表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並於信封封面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或「董事(含獨立董事)提名函件」親送或以掛號函件寄送達受理處所。
4.股東所提議案以一案為限,提案內容若有違公司172條之1規定者,均不列入股東常會議案。
5.股東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經審查,若有違公司法192條之1相關規定者,該提名不列入候選人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