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湖6/23股東常會增列討論事項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059)川湖-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一○六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增列討論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5/0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23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路竹區後鄉里順安路299號(本公司辦公大樓地下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五年度營運報告。
2.一○五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
3.一○五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其他報告事項。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2.一○五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新增)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25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23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一○五年度盈餘分配內容及其他相關議案,至遲將於股東常會四十日前經董事會決議後另行公告。
(二)受理股東書面提案相關事項如下:
1.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為限,提案內容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2.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06年4月7日起至106年4月17日止受理股東就本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6年4月17日下午五時前, 將提案函件送達本公司受理處所{郵寄者以提案函件寄達受理處所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手續。
3.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4.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三)受理股東提案處所:川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地址:高雄市路竹區後鄉里順安路299號,電話:(07)959-9688)。
(四)開會通知書與委託書將於會前三十日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補發。
(五)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
(六)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