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公司對壹週刊刑事告訴之說明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174)浩鼎公告本公司對壹週刊刑事告訴之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6年度偵字第5025號、第5026號
4.事實發生日:106/04/1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針對壹週刊持續且惡意之不實報導,本公司業於105年4月7日及9月8日針對相關人員提出刑事告訴,以維護公司法律權益。
(2)本公司今日收受士林地檢署針對本案所做之不起訴處分書。
6.處理過程:本公司與委任律師研議後,將採取後續必要之法律行動。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營運及財務狀況一切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