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飛雁新村開發喊停 遠雄:申請返還價金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2017年3月17日電)遠雄建設 (5522) 承接國防部委由台南市標售飛雁新村土開案喊停,遠雄公共事務室副總經理楊舜欽表示,因所在地被台南市政府列為遺址,停止開發,將申請返還價金。

楊舜欽指出,飛雁新村土地開發案,因台南市政府考量本建案涉及六甲頂遺址,提經台南市遺址審議委員會決議採全區保存,將使本案契約終止。因此,目前正向台南市都發局辦理終止或解除契約,請求返還已支付的價金及補償開發損失。

他說,將向國防部、台南市政府分別申請,返還已支付價金新台幣4.18億元、保證金4262萬元,加上投入成本2.4億元。

他強調,飛雁新村停止開發是政策改變,非歸責於開發單位,因此有關價金返還,及補償損失作業,必須維護公司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