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元大金(2885)董事會決議,106/6/8召開股東常會

元大金控公告召開106年股東常會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0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0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華路1段69號(國軍文藝活動中心)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報請 公鑒。

(2)審計委員會對本公司105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表之審查報告,報

請 公鑒。

(3)檢陳本公司105年度所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事,報請 公鑒。

(4)本公司105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案,報請 公鑒。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敬請 承認。

(2)本公司105年度盈餘分派案,敬請 承認。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擬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敬請 公決。

(2)擬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敬請 公決。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10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08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股1%以上之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

,本公司將自106年4月2日起至106年4月11日止受理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

於106年4月11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

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受理處所:元大

廣告

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1段66號10樓。

(2)本次股東常會包含普通股及甲種特別股之股東常會。

(3)甲種特別股停止受理轉換期間:106/04/10至106/06/08止。

(4)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百分之五者,應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申報;

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後累積增減逾一個百分點者,亦同。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五或百分之五十者,均應分別事先向金管會申請核准。

(請參考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16條)

(5)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06年5月9日至106

年6月5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依相

關說明投票(網址:http://www.stockvote.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