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導體》廢水案二審發回更審,日月光:尊重判決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封測大廠日月光 (2311) 高雄K7廠被控廢水排放後勁溪案,最高法院日前撤銷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審對廠長蘇炳碩等4名被告員工的無罪判決,將案件發回更審。日月光對此表示,尊重司法判決。

日月光高雄K7廠2013年10月被控偷排廢水汙染後勁溪,高雄地院一審判K7廠廠長蘇炳碩等4名員工1年4月至10月不等徒刑,並判罰日月光300萬元。不過,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所排廢水不適用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2015年9月二審改判日月光4名員工無罪。

最高法院近日認為,K7廠排放廢水含重金屬,有害人體健康,雖然案發時無法回溯適用「水汙染防治法」,但排放汙泥等廢棄物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由於被告偵訊時也坦承案發時廢水與汙泥強度過高,但選擇未停工,並非應變不及、而是顯有犯意,二審時應再調查釐清。

日月光近幾月股價自36~39元間拉回32~34元間震盪整理,今日股價量增價揚,終場上漲2.56%、收於全日最高點34.1元。三大法人昨日轉站多方,合計買超3594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