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永豐人身保代併入永豐銀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2890)永豐金-永豐金控代子公司永豐人身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併入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
2.事實發生日:105/11/25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簡稱永豐銀行)
永豐人身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簡稱永豐人身保代)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永豐銀行
永豐人身保代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永豐人身保代為永豐銀行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合併不影響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整合資源、發揮經營綜效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整合金控資源運用以降低營運成本及提高經營效益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合併後預計將降低經營成本及提高經營效益,故對未來合併後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應有正面效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永豐人身保代為永豐銀行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故無換股比例之情形
11.預定完成日程:合併基準日實際日期將俟主管機關核准本合併案後另訂之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均由永豐銀行概括承受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永豐銀行為銀行業;
永豐人身保代為從事人身保險代理人業務;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不適用
16.其他重要約定事: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無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