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互億(6172)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不超過1200萬股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11/08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第一項特定對象募集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12,000,000股額度內,視營運實際需求分3次發行。

5.得私募額度:以實際私募每股價格計算為準。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參考本公司以定價日前一、三、五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除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本次私募價格之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惟實際發行價格待股東會通過擬授權董事會另訂定價日,並依發行時之市場狀況,及參酌證券交易相關法令及規定後決定之,如私募價格與參考價格差異達百分之二十以上者,應洽獨立專家表示意見,並公開差異合理性及專家意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改善財務結構,充實營運資金所需。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因應產業結構態勢,擬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因私募具有籌資迅速簡便之時效性,故不採公開募集方式辦理現金增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不適用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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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除法令規定外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主管機關法令規定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於交付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所發行之普通股上市。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26,042,168股、86.80722%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之重要計畫內容,包括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募集金額、預計資金用途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法令修正及因主管機關核定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擬請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本次私募詳盡資料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