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捷減資換發新股11/3起開始上櫃買賣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8176)智捷-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劃及減資基準日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9/13
2.減資基準日:105/09/13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於民國105年5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8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30966號函申報生效;茲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書。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79,1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791,000,000元。
三、本次減資新台幣66,000,000元整,銷除普通股股票6,600,000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用以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減資比率為8.34387%。
四、減資後換發股數及總金額:減資後總股數為72,500,000股,每股新台幣10元,減資後資本額為新台幣725,000,000元。
五、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減除83.439股(即每仟股換發916.561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畸零股合併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後,以現金(計算至元為止)退款該股東。
六、減資換發作業相關日期如下:
(一)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自民國105年10月20日起至105年11月2日止。
(二)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5年10月23日。(因適逢假日實際最後過戶日為:105年10月21日)。
(三)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5年10月24日起至105年11月2日止。
(四)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5年10月28日。
(五)新股票預計上櫃日期:民國105年11月3日,本次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均相同,自新股票開始櫃檯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七、換發程序及手續:
(一)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
(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換發股票之申請書及通知書寄送給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票。
(三)已過戶舊股票:股東應持舊股票、本公司寄送之換發通知書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換發後,採集保劃撥或無實體登錄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四)未過戶舊股票: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先辦理過戶後再予以換發,採集保劃撥或無實體登錄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五)已送存集保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換發,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六)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
電話:(02)2381-6288。
八、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
九、其他應敘明事項:本計劃若有變更將另行公告。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5/10/28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票之權利及義務相同。
6.新股預計上櫃日:105/11/03
7.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72,500,000股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9.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