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技嘉董事會決議合併案
2008/08/29 14:27 中央社
日 期:2008年08月29日 上市公司:技嘉 (2376) 主 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合併案 說 明: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97/8/29 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 公司之 名稱: 存續公司-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消滅公司-技嘉聯合股份有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 象): 技嘉聯合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 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為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原股東權益不影響。 7.併購目的: 簡化生產及銷售流程,降低營運成本。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透過本次合併案,可降低營運成本,提升整體經營績效,創造股東最大利益。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無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1.預定完成日程: 合併基準日暫定97年10月1日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合併基準日後,由存續公司依法概括承受消滅公司之相關權利義務。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存續公司-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電腦硬體週邊設備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 消滅公司-技嘉聯合股份有限公司-電腦硬體週邊設備之買賣業務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 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 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 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